金秋时节,稻谷飘香。今年,作为全国产粮大县、中国绿色稻米强市、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虎林市,按照《黑龙江省2018年全国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县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生态发展,用绿色发展方式引领“全县域”,累计投入资金805万元,通过土壤有机质改良、技术服务指导、社会化服务、基础设施、田间物联网等方面的实施与建设,全市50万亩优质水稻全部达到了绿色高质高效种植标准,实现全市整体推进。
细化方案,强化管理。这50万亩优质水稻包括绿色水稻种植面积47.2万亩、有机种植面积2.8万亩。虎林市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为副组长,农业、财政、发改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虎林市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县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虎林市2018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县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与工作要求,细化了工作方案与工作进度。同时为保证不同区域、不同地块水稻规模化种植、规范化生产,因地制宜,在全市11个乡镇重点打造了12处具有代表性,能够引导、辐射、带动的水稻示范园区,且每个园区水稻连片种植,规模都达到1万亩。在每个示范乡镇都统一树立了1块项目标牌,安排专人负责将创建方案、考核、总结等文档、照片资料和佐证材料归档立案装订成册,按时完成数据库管理和信息录入。
高效栽培,标准化生产。根据域内资源禀赋和生产基础,全面积推广水稻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绿色技术模式,大幅提升水稻产出质量和效益。推广高效栽培模式。遴选200名农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集成推广“抗逆品种+智能浸种催芽+大棚旱育稀植+侧深施肥+绿色防治+全程机械化”的绿色水稻技术模式,更新食味值高、适销对路的优质水稻品种50万亩,实施无人机植保面积50万亩。推广农业“三减”模式。鼓励采用减少化肥、减少化学农药、减少除草剂施用量技术模式,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农家粪、生物菌肥),采用秸秆还田、绿色植保等先进技术。落实农业“三减”示范点33个,面积30万亩。新更换标准化节药喷头及喷头体7864套,化学农药施药量比创建前减少15%;落实有机肥提质增效试验示范点11个,带动有机肥施用20万吨,覆盖面积11万亩,化肥亩均施用量较创建前减少4%。国家和省级水稻质量检测合格率达到100%。推广“种养共育”模式。出台政策,鼓励推广稻田养鸭、稻田养鱼、稻田养蟹等3种“水稻+”种养模式,推广面积1万亩,其中稻田养鸭0.6万亩。有效节约了水土资源,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实现了病虫草害绿色防控,因地制宜地增加了绿色有机产品供给,对调整稻区优质产品,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拓展增收模式,创新市场营销。虎林市把“互联网+农业”高标准示范基地建设作为解决“种强销弱、量大链短”和推进既要“种得好”更要“卖得好”的重要抓手。基地以绿色有机食品生产为切入点,按照标准生产、封闭加工、定点销售、质量承诺的流程,示范推广田间物联网、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电子商务平台,探索合同式、订制式生产,实现品牌增效、特色增收。全市共建设“互联网+农业”高标准示范基地26个,建设面积1万亩,辐射带动10万亩。同时在基地发展休闲观光、农事体验、文化传承等新业态,基本实现了“一田多用”。
创新市场营销模式,强化“两大营销”:发展互联网营销。依托虎林电子商务产业园,完成“大米网”虎林子平台建设,并成功加入省平台,已入驻农产品销售企业21家。在业务开展方面,通过创优环境、提供技术服务等措施,吸引企业“造船出海”、“借船出海”,拓展线上销售业务。开展品牌营销。市政府出台了鼓励政策,对申报“三品一标”的农户给予50%费用补贴,同步加强品牌宣传,有6家企业、1家合作社申报了绿色、有机食品标识。截至目前,虎林市共完成农产品线上销售6000万元、线下销售12亿元,产品主要销往北京、上海、广州、浙江等大中城市。全市“三品一标”总数达到43个,“虎林大米”成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珍宝岛”牌大米被评为中国首批放心米、中国名牌农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来源:百家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