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媒体>IGIE头条

【协会资讯】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管理企业评价指南》地方标准意见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4-01-27 上传者:Admin 阅读(281)



2022年5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深圳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的通知》,《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管理企业评价指南》被批准立项。随后,根据任务要求,深圳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联合成立了标准编制工作起草小组。

经过数月的起草工作,标准起草编制组于2023年7-12月,以书面的形式向行业主管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企业、科研院校、第三方检测机构等相关单位、专业领域专家征求意见;截止12月中旬,共收集到10个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22条。起草工作组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处理,采纳12条,不采纳8条,部分采纳2条,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

图片

评价要素

7.1 企业规模

7.1.1 销售收入/交易额:企业在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总收入或交易金额。

7.1.2 资产: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包括资产总值与固定资产。


7.2 场地条件

7.2.1 场地环境:具有与生产经营的产品数量相适应的产品原料处理和产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 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7.2.2 设计布局:场地应根据产品特点、工艺、特性以及过程中对清洁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 采取有效分离或间隔,且面积和空间与生产、加工、流通能力相适应。

7.2.3 基础设施:具有与生产经营的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


7.3 组织管理

7.3.1 人员管理:配备专业的生产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关键岗位人员职责要求,定期对企业参与生产、加工、流通的人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

7.3.2 制度管理:建立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明确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农产品质 量安全控制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收集并保存现行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文件。

7.3.3 风险管理:设置稳定可靠的风险预警信息采集渠道,就风险预警中发现的有关农产品质量风险因素采取合理应对措施,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和事故处理制度,定期开展召回演练。


7.4 追溯管理

7.4.1 验收控制:建立生产、加工、流通环节中物资的索证索票档案,保证物资来源可溯。

7.4.2 记录控制:建立生产、加工、流通环节全过程记录,包含但不限于种植、养殖、收购、加工、储存、运输、销售、检测等过程的档案记录,记录实现对农产品来源、检测、加工、去向等信息的可追溯。

7.4.3 质量控制: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应当及时采取管控措施;企业规范落实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相关规定。


7.5 企业竞争力

7.5.1 商标注册:企业开展商标品牌建设,包含注册商标、省著名商标、国家驰名商标等。

7.5.2 体系认证:企业开展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并获得管理体系认证有效认证证书的,包含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HACC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等。

7.5.3 品牌认证:以申报企业为主体实行品牌化战略,包含省名牌产品证书、中国名牌产品证书、全 国或省名特优新农产品等。

7.5.4 产品认证:企业产品获得优质产品认证,包含农产品原产地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新品种证书、森林食品认证、供深食品评价认证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管理企业评价指南》地方标准(见附件1)送审稿已编制完成,根据《深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填入《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于2024年2月16日前反馈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755-83070326。
电子邮箱:biaozhunchu@mail.amr.sz.gov.cn。

附件:
1.《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管理企业评价指南》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2.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Copyright © 2017 深圳绿博会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71275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