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启动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以下简称“补奖政策”)以来,青海省落实天然草原禁牧面积2.45亿亩、草畜平衡面积2.29亿亩。截至2018年7月,已累计核发草原补奖资金169.75亿元,全省近80万户牧户享受到政策实惠。
补奖政策的全面实施,促进了牧民收入持续增收,助力精准脱贫,推动草地生态畜牧业走上了可持续发展的良性道路,实现了生态好转、牧业发展、农牧民增收三方共赢。
草原生态保护成效显著。据监测数据显示,与政策实施前相比,青海省草原植被盖度提高了5.8个百分点,亩产鲜草产量增加13%。草原总体退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局部地区出现好转,生物多样性增加,草原生态功能逐渐得到恢复。
畜牧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变。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要求,培育和壮大以饲草料生产加工为主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生态牧场及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873个,形成“园区+企业+合作社+农户”“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牧户”等多种发展模式,建设饲草基地256万亩、人工饲草基地保留面积775万亩、畜棚14.13万栋、贮草棚50万平方米、青贮池30万立方米、饲草料加工贮备基地19处,构建了草畜联动、循环发展的草牧业发展格局。建立股份制、大户制、联户制、代牧制4种模式,加速草场、牲畜、劳力等生产要素优化配置,促进畜群和畜种结构调整,推动传统草地畜牧业向规模化养殖、集约化经营的现代草原生态畜牧业转型。
截至目前,青海省建成适度规模养殖场2800余家,规模养殖比重达到52%。生态畜牧业合作社达到961个,实现牧区和半农半牧区全覆盖,入社牧户达11.5万户,入社率达72.5%;整合牲畜1015万头(只),牲畜集约率达67.8%;流转草场2.56亿亩,草场集约率达到66.9%;从天然草原转移到合作社或养殖场进行舍饲半舍饲养殖的牲畜达300多万羊单位,生态畜牧业发展从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加快转变。
农牧民持续稳定增收。据统计,2017年牧民人均纯收入中,草原补奖收入达到3017元,占牧民纯收入的35%。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依托补奖政策设置42778个草原生态管护员岗位,牧民人均收入再增加1125元。特别是草原生态管护员岗位中,有30361个精准扶贫岗位,直接带动同等数量的精准扶贫户近10万人实现脱贫。
来源:中国农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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